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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男婴死于医院 院方拒绝向父母透露埋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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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8 15:00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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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凤玲对着一叠分娩病历和产前检查单说:“我们也看不懂”。她最想知道的是儿子的尸体怎么处理。
“我们是孩子的生身父母,可是孩子死后医院怎么处理、尸体埋哪,我们都不知道!”
7月9日早上7点20分,浙江籍小商贩冯凤玲在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分娩一男婴,40分钟后男婴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冯凤玲与丈夫在病历记录上签字,表示同意孩子由院方处理。事隔十天,他们要求再见孩子一面,遭到院方拒绝,院方同时拒绝
透露孩子掩埋时间地点等细节。
冯凤玲夫妇对昌平区妇幼保健院的做法表示不满,认为作为父母应该知道孩子的尸体处理情况,院方剥夺了自己的权利。
7月22日,该院院长王红珍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不会透露死婴处理的具体情况,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可以向法官说明。
7月19日晚上7时多,昌平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昌平妇幼院)的下班时间已过去1个多小时,周阿友依然坐在该院的办公楼中“等待”答案,直到院方报警,110民警到来进行一番劝说,他才离开。
时间往前推十天,即7月9日,周妻冯凤玲在昌平妇幼院分娩一男婴,但孩子出生40分钟后抢救无效死亡。当天,周阿友夫妇在病历记录上签字,“孩子由完(应为”院“,周阿友笔误———记者注)方处理”。7月12日开始,周阿友夫妇多次到医院对孩子死因提出质疑,并且在7月19日向医院提出,希望能够再看孩子一眼。
院方答复,孩子“已经掩埋了”,至于孩子埋在哪里,什么时候埋的,院方未有透露。于是,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周阿友夫妇不能理解,自己作为父母,为什么不能获知自己孩子的尸体处理情况。对此,北京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新生儿死亡的尸体处理问题并没有相关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医院可以直接处理”。
而部分法律、伦理专家则指出,这起医患纠纷主要涉及的是死婴父母的知情权,医院不应以“可以处理”为由而回避。
产房见了儿子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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