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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血案起争论:该不该公开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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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3 19:30更新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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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高于病人隐私
专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病情,不构成对精神病患者隐私权的侵害,这属于正常的人身保护
7月26日上午,在北京铁路中心医院附近,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男子将一个男孩劫持长达5个小时。该男子称,他要先自杀,再把孩子杀死。后被警察制服;8月4日,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发生血案。一患有精神病的门卫挥刀砍伤正在上课的教师和儿童17人,其中一名儿童抢救无效死亡……近来,媒体报道的几起伤害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
注。
在这几起事件中,事件的制造者均为精神病患者。针对这一现象,本报发出100份民意调查问卷,其中96.4%的人投票赞成设立精神病人危险行为损失赔偿险。调查中,90.6%的被调查者认为,公共安全高于精神病人的个人隐私。
第一反应
64.7%的被调查者表示恐慌
面对频频发生的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64.7%的人表现出恐慌的心态,27%的人认为自己在事件面前很平静,还有8.3%的人表示气愤。
专家点评:
精神病患者的增长速度一直呈平稳状态,精神病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近期发生的一些精神病患者伤人劫机案件事情本身都很重大,影响巨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带来了担心和恐慌,形成了比较大的压力。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可能对这类事件不知情,或者感觉这类事件离自己很远,所以表现出平静的心态。这些表现都很正常,是人的正常的心理反应。(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尹正伟)
谁来监管
亟须设立防范救助机制
此类案件增多的原因,32%的人认为是监护人监管不力;12%的人认为是有关部门不够重视;56%的人认为两种因素都存在。
专家点评:
在我国除了精神病院,没有专门针对精神病患者的防范机制,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社会重视程度不够是一个方面,用人单位录用人才方面的纰漏,也是一个原因,而监护人监管不力则是最主要的原因。
防范精神病患者伤害事件的发生,不是哪一个人或者哪个部门的责任,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个有效的防(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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