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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追问东航客机包头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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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5 13:40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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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沪记者 戴敦峰 胡天舒
MU5210飞机失事之后,位于上海虹桥机场的东航总部一直处于缄默之中,对于有关此次坠机事件本身的问题一概拒绝接受采访。
11月23日,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航集团)发表的简短公告内涵富有意味。它对遇难者表示悲悼,并强调失事飞机是由公司之控股母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所拥有和运营的。而“公司董事会相信这一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目前公司运作情况一切正常”。
之前一天,也就是失事的第二天,东方航空大跌开盘,中国国内航空及相关板块亦受影响。
11月23日上午,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的东航人士,是东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罗祝平。“空难是一个很悲痛的事件。”罗祝平说,“但作为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我要向股东们传达一个信息:空难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航空公司规模≠安全性
“云南航是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下称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虽然用统一的代码,但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各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罗祝平告诉记者。
2002年10月中国航空业重组,国务院决定将云南航空公司和西北航空公司并入东航集团。“国务院的文件很明确,云南和西北的航空主业最后要规范注入(东航股份)上市公司。”罗祝平说,“注资的目的,一是要扩大航空业规模,二是要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在完成注资的一系列程序前,东航和云南航仍然是独立运行的两个经济实体,注资工作目前正在抓紧进行,公司已聘请了世界著名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计、制定方案,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罗祝平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两家是各自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未来的整合和运作,互相之间也有培训和交流。”
但这并不意味着东航不对此次包头空难负责。事实上,到11月22日,东航的高层人员和5组工作组人员已经先后抵达包头,处理相关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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