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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迎来多中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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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7 13:33更新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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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模式的一种重要转折,即由过去的单一中心时代转向多中心时代。
这种转折是根本性的。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单一中心的社会中。在改革前,是以政治或阶级斗争为中心。在那样一个时代,社会的一切都要笼罩在政治的阴影之下,甚至家庭和个人的私生活都在不同程度地政治化;改革后,社会的中心转到了经济建设上。这是一个有
重要意义的转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整个社会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明显的,最突出的就是社会生活在结构和职能上的紊乱。
推动现代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机制之一是结构和职能的分化:不同的结构各司其职,同时又互相配合。现代社会的效率与和谐,都是建立在这种结构基础上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至少市场、国家和社会(包括文化)都是相对独立、各司其职的。市场以效率为目标,国家以秩序和社会公正为基本职能,社会成为市场和国家运作的基础,而文化无论走到多么世俗化的地步,总要有些超越的精神。事实上,这些不同的结构,也体现了不同的价值。效率的价值、社会公正和正义的价值、终极关怀的价值,分属于不同的领域,但又都有其存在的位置。
而在整个社会只有一个中心的情况下,社会生活的紊乱几乎是必然的。在一段时间里,市场和企业当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同时政府也几乎成了公司的董事会,而文化上则努力倡导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其中,政府职能的畸形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最为严重。政府职能过于向经济倾斜,政府过多介入经济事务的现象,当然有其历史原因。在改革开放之前,政府是整个经济活动的直接管理者,政府职能的转型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改革之初,由于民间经济力量的缺乏,政府不得不在某种意义上扮演企业家的角色。但在市场体制基本确立、民间经济力量不断发育、国企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不再需要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情况下,实际上,在今天,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介入,已经越来越多地由利益所驱动。近几年中被社会议论纷纷的“圈地运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多中心时代也意味着价值观的多元化。在一段时间里,我们社会中的价值观单一到这样的程度:一件事情只有有利于经济增长,才有存在的合法性。而其他的价值大都处于“失语”或理不直气不壮的状态。甚至民主和社会公平等为人们公认的价值,也只有在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意味着我们开始正视人类的生活是丰富的、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这同时也就意味着有价值的东西是多种多样的,这些价值都应该成为我们在社会发展中追逐的目标。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集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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