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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走向“和谐社会”的软肋,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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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1 23:41更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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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3、2004的“三个代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两个专题研讨班之后,今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党 校又举办了《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 什么是和谐社会呢?胡锦涛(图片-新闻-网页)说: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如何建 “和谐社会”?首先要搞清我们需要克服的困难,探明我们走向“
和谐社会”的软肋。软肋在哪呢?
一、斗争文化。片面强调“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以及“人定胜天”的思想和做法,既违反自然规律,又不利于增强社会的凝聚力。用斗争手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只会加深矛盾和社会结构的撕裂。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就是斗争文化的典型产物,直接导致了中国经济濒临崩溃和严重的社会危机。今天,斗争文化在官场、职场、商场和科场等领域,仍有一定影响。斗争文化最大的受害者,是无权无势的普通人和说实话、办事实的老实人。
二、计划经济留下的“双轨制”。“双轨制”使人才、资源、资金、产品分配不公。沿海比内地、西部多;城市比农村多;大城市比中小城镇多;干部比工人、农民多;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比聘任制人员多;国企比私企多;央企比地方企业多。总之,是发达地区比贫穷地区多,体制内比体制外多,特殊政策的比一般政策的多。“双轨制”最大的受害者,是农民。
三、重“青天”轻法治。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成立了一个包袱。许多国人盼着家里出“能人”,有官场的关系;盼着当地出有能力的清官。许多国人遇到难题,就找“能人”拉“关系”,解决不了就一级一级的上访,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这种环境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按明文规定办事的,相信条文的“书呆子”。
要解决以上问题,核心是发展前提下的公开、公平、公正。没有物质和精神产品的大量生产,拿什么去公平分配。共同贫穷的(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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