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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金有树给县长的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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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3 09:06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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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英雄给县长的求救信
尊敬的陈县长:
我救了十九人的生命,求县长救我的命。
我叫金友术,男,44岁,汉族,小学文化,籍贯重庆市开县人,住丰乐镇乌杨村老5社,农民。
2004年10月23日上午9时许,丰乐镇乌杨村老5社小垭口渔塘处的公路上一辆装有制造火炮器材开往厚坝方向的货车突然喷火,放出浓烟,坎边的野草被烧焦,此刻正巧一辆载人开往县城的中巴车路过,因火和浓烟的突然袭击
而迷失方向开入塘中,此况被该地村民金友现看见,立马呼救,其弟金友术率先奋不顾身跳入塘中,打烂中巴车后面玻璃,将被淹的19名乘客抢救上坎,其中有老人、中青年、小孩、孕妇,还有几个月的婴儿。
等交警到时,救人已结束。因当天是阴雨天,气候寒冷,忙于给被救人员火烤、换衣,自己却没顾得上换衣服,时间过长,自己呛了水患肺病,病情逐日加重。
家里有三口人,子幼,全靠两口子务农维生,妻患有心脏病,长期药沙罐不断,曾住过院。2004年12月我的病情恶化,到县人民医院去就医,耗用了近万元的医疗费还不见好转。2005年2月转到重庆西南医院治疗,经检查是肺出血,要作切除手术,预计医疗费4万余元。面对此况贫民实在无能力承受,亲、朋家境也不富,好事该做,病魔无钱对付。病魔无情人有情,闻陈县长爱民如子,“9·4”洪灾中已显为民之情,无法中违心只好写此申请,请县长给予人道的帮助。
此致敬礼申请人:金友术
2005年2月18日
(注:经记者反复核实金的身份证,申请人“金友术”应为“金有树”)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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