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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女服务员被强奸案 被告人“零口供”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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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6 10:59更新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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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宜宾市筠连县备受关注的一起当地某饭店女服务员被强奸案,近日由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8年。据悉,这是当地审理的首例“零口供”强奸案。
今年2月8日晚,当地无业人员贾某同他人喝酒后,携带一把尖刀行至该县某饭店,要带该店女服务员仁某外出被拒绝后,便在其宿舍反复纠缠。为不影响同事休息,仁被迫送贾下楼。途中,贾用尖刀对仁进行威胁,强行将仁带到自己的租住处实施奸淫。次日上午9时许,仁回到饭店向同事哭诉被贾强奸的事实。随后,贾被公安机关抓获。
贾一直不承认自己当晚强迫同仁发生性关系,辩称和仁是恋人关系。公诉机关以大量证据证明贾某的犯罪事实,查明贾的辩解是谎言。
当地法院审理认为,贾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于1996年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9月28日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胡泽华肖良西记者田富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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