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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走近物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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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6 12:44更新 来源: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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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期待公私财产平等财富社会,商品起于物权,通过合同流转、增值,终结仍然皈依物权。
清晨,我们睁开双眼,目光所及俯仰皆是物,应了一句耳熟能详的哲学名言:世界是“物质”的。法学的追问是,这些物是谁的?
1986 年 5 月 9 日,北京工人体育馆。
一位当时名不见经传的歌手——崔健演唱了后来风靡一时的歌:《一无所有》。三天以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满月。
这一年,我国生产汽车 36.9 万辆,相比前一年 1985 年汽车产量增长为 -15.6% 。
1987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民法通则》,规制《一无所有》年代的物权条款仅 13 条, 1 年又 25 天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执行民法通则司法解释,针对民法通则的第 83 条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一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给出共 7 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97 条至 103 条)。
泱泱一国民法,物权规定的粗疏一叶知秋。
国家统计局 2004 年统计公报显示,中国目前一年生产汽车 507.41 万辆。对比 1986 年统计公报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统计项,自行车、缝纫机、录音机、照相机不见了,出现了 1986 年《一无所有》年代的天方夜谭的商品——移动电话机、微型电子计算机、光通信设备。
世移事易,变法的时候到了。
新华社 7 月 1 日消息,物权法草案将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10 月、 12 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将在民意的基础上继续审议,视情况决定是否提请明年 3 月召开的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无论如何,历时了 7 年多时间不断审议和修订的物权法草案即将福泽 13 亿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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