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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没抓到嫖客不能结案 为取证抓小姐钓嫖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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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7 11:08更新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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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说法 抓到“鸡头”和卖淫女后,由于没有嫖客,还不能结案,所以才去钓嫖客
专家观点 公安人员这样做,涉嫌进一步组织卖淫。取得的证据程序违法,不能采用
10月13日,住在西安市南郊的“天天快乐”(网名)上网时,在公共聊天室发现了一条“提供美女”的信息,当晚,他向对方手机发出一条“需求信息”。14日上午,对方主动和“天天快乐”联系,称他手里有美女大学生。
与小姐见面,见到了抓嫖的警察
14日晚8时许,“天天快乐”手机再次响起,对方称他手里的女孩绝对漂亮,电话中谈好价格后,双方约好在电子城商业步行街见面。晚9时左右,“天天快乐”与对方见面时,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抓获,并以嫖娼为由罚款1000元。
10月15日上午,记者按“天天快乐”提供的“鸡头”手机号码向对方发了一条短信,询问是否有美女。下午4时许,一男子拨通记者电话,称他手里的美女大学生分别来自西安南(图片-新闻-网页)郊两所著名大学,他们是同学,并提醒记者“先见见人”,还主动介绍价格,随后该男子称,一切见面再谈。由于事情重大,本报及时将此事反映给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警务督察队领导研究后,通知本报记者先去采访,并随时与他们保持联系。
下午6时13分,在解放路快餐店门口,记者与对方见面时,被中山门派出所的人以嫖娼为由带回派出所调查。
警务督察现场调查
本报外围记者立即将此事通知给警务督察队。当晚8时05分,两警务督察赶到中山门派出所。晚10时左右,被带到派出所的记者得以自由。中山门派出所一负责人解释说,10月13日下午,他们接群众报警称,网络上出现提供卖淫女的信息,他们随即按照这位举报人提供的网址和电话与“鸡头”取得了联系,约好让“鸡头”带两个女孩在东新街附近的快餐店门前见面。“鸡头”如约带了两个卖淫女来见面时,被他们抓获。这位负责人说,“鸡头”郭某,系白水县人,另两个女子17岁,均承认是卖淫女。
中山门派出所一(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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