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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出台新医改政策 201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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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5 11:21更新 来源:南方日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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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务院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医改争论出现以来,国务院出台的首个关于医改的正式文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月27日,国务院已经召集全国10个省会城市、6个地级城市、2个县级市的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座谈,《决定》已经基本定稿。该《决定》目前还属于征求意见稿阶段,待意见收集完毕并定案后,将于近期公布。
《决定》明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提出了到201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蓝图。届时,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人口覆盖率达到80%。
对如何达到这样高的覆盖水平,《决定》中有细致的规定。“在大中城市,政府原则上按每3万至5万城区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居民卫生服务的需要,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具体的实现步骤,《决定》中同样已经勾勒明确。“东中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应加快发展,提前实现。”而且“经济较发达的县和乡镇,可以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做法,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同时,《决定》中还明确,要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防止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
目前,我国只有部分大中城市建立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大部分中小城市都没有社区卫生服务。
<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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