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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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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0 11:21更新 来源:南方日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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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胡锦涛(图片-新闻-网页)、吴邦国(图片-新闻-网页)、温家宝(图片-新闻-网页)、贾庆林(图片-新闻-网页)、曾庆红(图片-新闻-网页)、吴官正(图片-新闻-网页)、李长春(图片-新闻-网页)、罗干(图片-新闻-网页)等出席会议。
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如图,新华社发)。
吴邦国在报告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时说,2005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25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18件,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吴邦国指出,过去的一年,常委会还就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二是就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在谈到今年的主要任务时,吴邦国指出,根据2006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以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为重点,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二是继续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为重点,把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三是继续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吴邦国说,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主要有:制定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企业破产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在制定和修改法律过程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从国情出发;三是坚持实事求是。
<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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