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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多数成了“闷骚” 反性骚扰法要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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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7 11:03更新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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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性骚扰事件处于地下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性骚扰诉讼只有8起
□本报记者 赵蕾
忍了,为避免更大伤害
“在很多人眼里,性骚扰就是某些女人的过敏反应,只怪她们不守妇道,自取其辱。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分析,“中国传统文化对好女人的评判标准就是不惹是生非。”
郭建梅所在的中心经常收到性骚扰受害者的求助,不过,绝大多数性骚扰事件没有步入司法程
序。不少受害者只能在姐妹间吐露苦处,交流“应对技巧”,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也不敢公之于众。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通过的第二天,北京某美院的头像模特张某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其所在美院油画系学生木某对其性骚扰,要求木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6000元。但张某以“性骚扰”为案由的请求未获法院同意,最后被以“侵权纠纷”立案。
张某的诉讼代理人李律师告诉本报记者,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被告木某通过律师多次表达了庭外和解的愿望。尽管此案证据确凿充分,但原告张某觉得胜诉后直面公众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比性骚扰本身对自己的伤害更大。几经犹豫,最终接受庭外和解。
郭建梅对此案最终没有开庭审理深感遗憾,在她看来,这是一次对社会进行反性骚扰法律宣传的绝好机会。
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原告何颖志也说,性骚扰官司对她最大的影响就是基本上没有了朋友圈。
权利意识淡漠导致性骚扰正当化
大量的性骚扰事件处于地下状态。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实际发生的性骚扰诉讼到目前为止只有8起。而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性骚扰诉讼则数以万计。
10年前,《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杂志曾对美国社会未来20个最好的职业作过预测,代理性骚扰官司的律师赫然在列。10年后,该杂志的预言成真。在性骚扰诉讼风起云涌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有人戏称,美国人随处都会遭遇性骚扰。
例如,市政厅的一个雇员认为在市政厅展出的半裸妇人油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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