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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峰会发表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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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5 14:19更新 来源: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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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15日 13:35 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
值此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成立5周年之际,本组织成员国元首—哈萨克斯坦共
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图片-新闻-网页)、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莫诺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在本组织诞生地--上海举行会议,声明如下:
一
本组织5年前在上海宣告成立,是所有成员国基于21世纪的挑战和威胁,为实现本地区的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战略抉择。这一决定推动地区合作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对于本组织所在地区建立和保持和平与稳定,建设合作和开放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和地区局势风云变幻的情况下,本组织已成为成员国深化睦邻友好合作和伙伴关系的重要机制,开展文明对话的典范,是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积极力量。
二
过去几年的工作为本组织稳定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已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第一,顺利完成了机制和法律建设任务,确保本组织有效发挥职能。
第二,展开安全领域的密切合作,中心任务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非法贩运毒品,应对非传统威胁与挑战。
第三,制定了区域经济合作长期计划和方向,明确了成员国经济合作的目标、优先方向和首要任务,建立了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
第四,奉行对外开放、不针对第三方和不结盟原则,积极与象本组织一样愿在平等、相互尊重和建设性基础上进行合作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以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
本组织顺利发展,在于它一直遵循“互信、互利、平(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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