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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研究生遭诬陷入狱7年 检察院人员轮番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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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9 08:42更新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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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当代版的“秋菊打官司”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曹强——一位上个世纪80年代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系毕业的研究生。整个官司历时9年半,至今平反已两年的曹强,还在为后续赔偿奔走呼号。
“事实将证明,我不是被告人,而是被害人!”1998年12月,江苏南通市通州法院二次庭审上,因“贪污罪”被起诉的曹强慷慨陈词。
2004年8月,常州监狱。江苏省高院法官向曹强宣布省高院的刑事判决:上诉人曹强无罪。
手捧判
决,曹强潸然泪下。2730多个日夜,监禁了他一生中的黄金时光。然而,他不知道,阴霾并未散尽,自己还将面临艰难的赔偿诉讼……
噩梦之始
噩梦的起点,来自于一场地方政府与企业间的合作。
1992年春,通州(江苏南通市辖区内通州)市委组织部主动找到该市外贸公司有经济管理研究生学历的曹强,希望他到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创办实体。曹强见组织部领导亲自出面,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当年7月底,通州市联合发展公司正式成立。12月18日,曹强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与通州市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签订了“定利润、定费用”的双包合同,明确该公司性质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公司成立两年后,曹强就净赚226.25万元。
1995年6月,中央发出通知:关于禁止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组织部决定停办通州市联合发展公司,终止电教中心与曹强的承包合同。这下,曹强觉得可以脱掉“红帽子”,名正言顺地单飞了。
哪知一桩飞来横祸正等着他。
1997年3月初,一封关于举报曹强贪污、挪用公款的信飞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于3月13日对曹强刑事拘留。
曹强永远无法忘记:1997年3月1日至13日,整整13个白天12个夜晚,他不能喝水、不能睡觉,被时任通州检察院反贪局长为首的13名办案人员轮番威逼、诈吓,逼其交代时任副市长的徐某在任组织部长期间与他共同贪污受贿800万元的“事实”。
对于莫须有的罪名和栽赃陷害,曹强(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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