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创“速裁法庭” 平均六天审结一案

发表时间:2007-07-28 09:47    来源: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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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民二庭创新审判运行模式———
吴女士等业主因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到法院起诉开发商,按照以往的立案程序,法院立案庭收下业主们的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就会让其“回家等开庭通知”。但是这次立案庭的法官拿到立案材料后直接带着吴女士等来到该院的“速裁法庭”,由“速裁法庭”的法官助理立即赶到被告开发商处送达法院传票,并宣讲法律进行调解。当天下午,被告单位与吴女士等达成和解协议。据悉,石景山法院民二庭设立“速裁法庭”7个月受理民案808起,结案807起,每个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平均期限仅为6天。石景山法院将推广这一做法。

据了解,为了降低百姓的诉讼成本,目前本市法院均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事审判中推广了“繁简分流”的审判改革,即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就由立案庭分案法官按照婚姻、民间借贷、物业纠纷、医疗纠纷等类型分流到简易组或普通组办理,以提高审判效率。但是实践中石景山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发现,此举虽比过去无论案件繁简“一揽子”发到审判庭审理的做法进步了不小,但是也出现了有时“繁案不繁、简案不简”的情况,由于立案庭的法官不了解案情,只根据案件类型等简单信息来决定案件繁简,难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繁简分流。于是在此基础上的“速裁法庭”应运而生。

据介绍,“速裁法庭”的运行模式为:在民事审判庭内设立速裁调解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及一至两名法官助理组成。法官负责全面协调,办理较复杂案件的调解,法官助理负责送达传票,了解案情,并在送达传票、指导当事人诉讼等环节中进行调解。其具体的运行流程是:立案庭接案后当即带领原告连同案卷材料一起移送到“速裁法庭”的法官助理处,由法官助理初步了解案情后,根据可调解度进行分类,可调解度高的案件,在法官助理的主持下径直进行调解,其他案件再根据情况进行分流。

此举改变了过去民事案件受理后,原告少则一周左右才能得到开庭通知,好容易等到开庭,双方经过陈述事实、举证质证之后,法官才会在庭审结束前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进入“速裁法庭”的案件,大部分在立案当天法院的调解工作就开始进行,不少案件的当事人不用再跑第二趟,诉求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

“速裁法庭”设立7个月,每个案件从受理到审结平均周期仅为6天。这个周期在以往的模式中,连等待开庭的时间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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