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仓促赴死未写遗书 法院定遗言为遗嘱
发表时间:2007-09-29 08:1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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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雇凶杀人的亿万富翁袁宝璟被法院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其在仓促间未及写下书面遗嘱。随后,他14岁的儿子因财产纠纷将后母卓玛告上法庭。9月26日,市二中院一审认定袁宝璟临刑前的一句遗言为其口头遗嘱,判决袁宝璟的全部遗产归卓玛一人继承。
为争千万遗产起诉后母
袁宝璟14岁的儿子小宝(化名)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1999年,父亲袁宝璟又与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卓玛结婚。
小宝称,袁宝璟生前在东城区拥有两处房产。去年3月,父亲死后,这两处房屋及其父亲所有遗产均由后妈卓玛占有。由于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遗产继承问题,所以他起诉卓玛,请求分割和继承一半房产份额,合计1227.5万元。 富翁仓促赴死未及写遗嘱
作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10年前身家就已经达30多亿元,但在临刑前,他却没有留下一份书面遗嘱。袁宝璟当年的律师说,这是因为袁宝璟不知道自己要被执行死刑,并立即执行。
据了解,袁宝璟曾在一审判决2005年10月14日执行死刑,后被暂缓执行。即便在去年3月1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其死刑时,袁宝璟对改判仍有信心。
二审宣判当天,袁宝璟身穿白色运动服,戴了一条洁白的哈达,一脸微笑地走入法庭和家属打招呼。当法官宣布“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三人立即押赴刑场”时,袁宝璟大喊:“我不服,我要检举!”
“执行当天,袁宝璟已经没有时间订立书面遗嘱了。”袁宝璟当年的律师说。
临刑前留遗言处分财产
虽然未及留下书面遗嘱,但袁宝璟临刑前还是说出了有关财产的寥寥十几个字。
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证明说,在袁宝璟执行死刑前,亲属们一起会见了他。大哥突然提及股票等财产如何办,袁宝璟回答说:“财产都给卓玛,你们就听卓玛安排吧。”
辽阳中级法院一名当班法警也证实,“他(袁宝璟)被执行前应该没有时间写遗嘱……亲属会见时我在场,袁宝璟说家里的财产安排都要听卓玛的。”
卓玛表示袁宝璟生前已经立有口头遗嘱,将卓玛指定为惟一遗产继承人。
小宝却认为口头遗嘱不成立。我国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原告认为,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利害关系的人,无权作为口头遗嘱的证明人。
法院认定遗言为口头遗嘱
经过审理,市二中院认定,袁宝璟在即将被执行死刑前夕,在家属会见时,就自己的财产处分问题对家属进行了明确交代。袁宝璟的大哥和妹妹虽系亲属,仍可作为遗嘱见证人。此外,家属之外的法警等人均在场见证了家属会见及会见内容的情况。
法院认为,袁宝璟在一个非常特别的状况下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明确处分,该口头遗嘱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应视为合法、有效。据此,驳回了小宝的诉讼请求,同时7万余元案件受理费由小宝负担。
■新闻背景
袁宝璟是辽宁省辽阳市人,白手起家成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拥有30多亿资产,31岁时当上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32岁时成为我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
2003年11月24日,辽阳警方以雇凶杀人为由,将袁宝璟抓获。警方调查认定,1997年,袁宝璟因炒期货受损而雇汪兴杀人,后因汪兴对其进行敲诈、恐吓,他又雇凶杀死汪兴。
去年3月1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死刑,并于当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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