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12个热点问题 _雅虎资讯

李毅中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12个热点问题

发表时间:2008-02-28 17:3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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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什么原因导致山西临汾去年12月和今年1月连续发生两起重特大煤矿事故

去年12月5日临汾洪洞县瑞之源煤矿发生了死亡105人的特大矿难。一是越界越层、非法盗采,批的是2号煤层,盗采9号煤层。在2005年施工时主斜井就一直打到9号层,有意识盗采国家资源。9号层十个掘进头生产。二是违规作业、以掘代采。没有监控系统,矿工不带自救器,井下有54辆不防爆的三轮车拉煤。三是管理混乱,严重“三超”。核定生产能力21万吨,2006年产70万吨。井下每班定员61人,实际128人,河北一个队,重庆一个队,山西两个队,相互之间都不认识。四是蓄意延报,冒险施救。事故后有意迟报5个小时,延误了抢救时间。矿上还组织了37个人,不带任何防护设备就下去救人,结果又增加了15人死亡。2号层是合法煤层,9号是非法煤层,平常各走各的,中间有一个通道,盖上钢板,洒上煤,防备检查。事故发生在9号层,爆炸以后,因为和2号层是隔绝的,2号层的人没有受到威胁。矿方冒险施救,打开隔离,事故扩大。五是打击不力,疏于监管。去年6月份,当地国土资源局曾经委托中介机构下去检查,结论是没有超层越界。11月,市、县和煤炭监察执法大队3次对这个矿进行检查,都没有发现重大隐患。

“12.5”事故后不到一个月,又是临汾,1月20日晚上大雪纷飞,汾西县永安镇蔚家岭村一处已关闭取缔的煤矿窝点,不法分子组织当地的一些农民擅自启封,没有供电就用柴油发电机,7点钟人下去,9点就发生了爆炸,25条人命就这样没有了。

我们来反思一下。第一,为什么一些地方非法违法导致的煤矿重特大事故屡屡发生?从2006年大同左云“5.18”事故,到2007年临汾蒲邓煤矿“5.5”事故、大同左云胡泉沟煤矿“9.19”事故,再到“12.5”事故、2008年“1.20”事故,一个接一个,而且惊人地相似,都是非法盗采,都是弄虚作假,都是管理混乱,都是瞒报或者迟报,都是事故后逃匿,都是不防爆的农用机动三轮车在下面拉煤,如出一辙。说到底就是事故教训没有认真吸取,整改措施没有落实。第二,为什么国家和地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在一些产煤市县落实不下去?说到底,政府监管责任不落实,深化攻坚和专项整治决心不大。洪洞县因为黑砖窑事件县长被撤职,三个月没配上,发生事故的时候没有县长,县委书记上任十来天。临汾市的原主管副市长因为经济问题被双规,涉及到当地其他官员,也是好几个月,政府监管削弱、不到位。第三,为什么一些不法矿主仍然胆大妄为、顶风违法,铤而走险?对非法矿主的顽固恶劣程度,以及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要有充分的认识。煤矿安全工作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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