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52月租金 港“最牛租霸”反索15万搬家费

发表时间:2008-03-27 14: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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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明报报道,北角区出现一名10年来欠租期最长的“超级租霸”。这名租霸自2003年起,一直“既拖租又欠水电费”,前后52个月,拖欠逾19万元,其间反向业主索取高达15万元“搬屋费”。

业主先后聘用两名律师,经历区域法院、土地审裁处和高等法院共长达4年的诉讼,近日终于上诉成功获批准收楼,但收楼时赫然发现出租单位大门被烧毁、墙壁被凿破,最后更连分文欠租也无法收回。

香港业主会指出,事件揭露香港租务条例已经过时,未能保障业主收租权益,建议香港立法会修改条例,要求租客交出与所欠租金等值的金额予法庭才可抗辩。

法律界人士黄国桐建议,可以修例把涉及1.5万元以下的租赁纠纷个案改由土审处处理,以节省长达半年的轮候诉讼时间,并要求租客将80%欠租金额先交予法庭,以保障业主。

租霸名单列出3000人

香港业主会26日表示,该会12年来累积的“租霸名单”已有3000人,而2007年收到有关业主就租赁问题的投诉共300多宗,当中有150宗涉及租霸问题,比2006年的130宗上升近15%。土地注册处在2007年共有5402宗登记租约,但根据土地审裁处数字,2007年收到有关租赁案件的数字共4333宗,显示租赁争议非常普遍。

其中一名业主陈燕群,更不幸遇上近年欠租最严重的超级租霸个案。她在1999年以150万元购入北角一个1200方尺的唐楼单位,将之分隔为前座及后座两个单位,在2003年4月以每月租金3600元把700尺的后座单位租予男子黄金海。

陈燕群表示,起初半年,黄金海有交租。但2003年12月开始,黄金海再没缴交租金。其间业主先后聘请两名律师追讨,又通过区域法院、土地审裁处等申请欠租收楼,都被租霸以身体不适、投诉法官等种种理由拖延审讯,一拖再拖至52个月,黄一直没有交租,连同拖欠近8000元的水电费,共欠逾19万元。

胜诉讨租无门业主会促修例

业主陈燕群最后于2007年12月于高等法院上成诉成功获准收楼,岂料本月收楼时,却发现单位被恶意破坏,包括大门被烧、墙壁及天花被凿破致钢筋外露,原来空置的前座单位大门也被撬开,里面布满垃圾、被泼红漆等。

陈燕群无奈说:“自从遇上这租客后,我才知道租霸这样厉害,我经常失眠,感觉好无助,得不到保障。”

香港业主会会长畲庆云指出,即使高院判业主得直,个案中的陈燕群最后仍无法收回分文租金,更失去租霸下落,反映现在租务条例保障业主权益不足。该会27日会约见立法会申诉部,建议特区政府修例,并会就陈燕群一案以刑事毁坏报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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