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如厕老人被烫死 因平时照顾周到获缓刑(图)

发表时间:2008-03-20 09:52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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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护工:我对不起老人。李钦鹏/摄 

护工上厕所 老人被烫死

因平时对老人照顾周到 过失护工获缓刑

晨报讯(记者 李婧)在杏林敬老院居住的瘫痪老人吕先生在洗澡时被烫死。昨天,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给老人洗澡的护工张庆文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法院审理阶段,杏林敬老院的22位老人给法官寄来集体签名的求情信,信中说张庆文对老人“胜似父母”。

张庆文说,他从2002年开始在北京杏林敬老院负责照顾全身瘫痪的老人吕先生。 

吕先生生活不能自理,但是思维正常,语言也没有障碍。在与吕先生相处的5年时间里,张庆文与老人的感情很好。“我把他当父亲一样照顾。”张庆文曾经被评为敬老院的优秀护工,对老人的生活一向细心负责。

去年5月4日12时许,张庆文在杏林敬老院洗澡堂内为年逾七旬而且全身瘫痪的吕先生洗澡时,因内急上厕所。他回来的时候,发现老人身上已经大面积变色,他大惊失色,把吕先生从水里抱出来,原来是热水管没有关,老人被烫伤了。老人被送到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审理中,杏林敬老院的全体老人还给法官寄来一份集体签名的求情信,说明张庆文平时对老人照顾无微不至,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信中写道:张庆文淳朴忠厚心地善良,多年来一直是敬老院的工作先进,我们很多老人都对他喜爱有加……看在他多年如一日勤恳工作,对老人胜似父母的态度,请求法院给予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庆文因疏忽大意,造成被护理人员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够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宣判后,张庆文表示能接受法院的判决。他目前还在杏林敬老院工作。“我拿吕大爷当自己的父亲一样伺候,吕大爷和他的家属也都对我很好。”他感到自己很对不起吕先生。据悉,事发当天,张庆文从医院回来后,把自己的所有积蓄共计1万元送到了敬老院办公室。他甚至要以死谢罪。吕大爷火化时,敬老院给了老人家属2万元,其中就有张庆文的1万。据了解,就民事赔偿问题,吕大爷的子女将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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