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看守所写数万字控告信 以死抗议不公待遇

2012年春节,极度寒冷。吴英在看守所里度过了怎样一个年关,外人无从想象。她在看守所里还好吗?她依然满怀求生的斗志吗?她知道看守所外人们为她生的权利所展开的大讨论吗?这是否会最终为她带来生的希望?

这一切,她的父亲吴永正很担心,却也无从得知。

在北京法官之家酒店房间里,吴永正一支烟接着一支烟地抽,他将许多盒香烟全部拆散了放在一个塑料袋里,方便拿取。他的眼睛干涩、布满血丝,是长时间缺乏睡眠的缘故,以至于他的情绪波动相当大,说话声嘶力竭。

没过完年,吴永正就赶来北京了。他仍然将吴英案死刑复核阶段的代理权委托给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他们也是吴英在一审、二审时的辩护律师。

这个年吴永正一家根本就没法过。就在过年前几天,1月18日,浙江省高院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的一个法庭里开庭,作出了对吴英的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突然的宣判

那一天,金华阴雨绵绵。

“很意外,也可以说不可想象。”吴永正低语,他看到他的女儿哭了,“她让给她带两双棉鞋。”

“第一个反应是不服。”他沉默许久,离开了法庭。他说,在公众场合他从不流泪,只能在家的角落独自垂泪,“连我老婆都不会知道,我不能再去增加她的烦恼。”

不知道已经是多少次跟媒体讲起,但他还是哽咽了,心酸、难过、痛心……脸上写满冤屈。他始终认为他的女儿是无罪的。在他眼里,吴英只是个孩子,“一个孩子犯了错,不等于是罪。小罪也可能犯,但小罪不等于是死罪,可以教育,可以改嘛。”

1月18日宣判当天早晨8:30,杨照东还在被窝里,接到二审主审法官的电话,“让我当天下午3:30赶到金华市中院,我问他去干什么?他说,你不要问了。”

杨照东起身,穿上衣服,洗了把脸,搭乘11:55的航班飞往杭州,从杭州萧山机场坐上出租赶往金华。在春运的洪流中,他被堵在了前往金华的高速路上。直到进入金华市区的路段,杨照东与主审法官通电话,那时候才被告知要开庭宣判了。

张雁峰是在前一天接到主审法官的电话,但也不知道第二天究竟要干什么。吴永正没有接到通知,是张雁峰转告他的,吴永正致电主审法官问,“是不是要宣判了,对方说,‘不是的。’”

杨照东赶到金华市中院已经是1月18日17:22,17:25开庭宣判,走完整个程序不过10分钟。

根据二审判决: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巨额负债和大量虚假注册公司、成立后大都未实际经营等真相,虚构资金用途,以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做各种虚假宣传,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 实际骗取3.8亿余元,尽管认定的集资直接对象仅10余人,但下线人员众多、涉及面广,既严重侵害不特定群众财产利益,又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并将巨额赃款随意处置和肆意挥霍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判处吴英死刑符合我国的法律和死刑政策,所以二审维持原判。

吴永正表现得极其愤怒,“所谓的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完全是无中生有、随意捏造。她没借过银行一分钱,哪里体现出来国家有重大损失?当地银行的利益可能受影响,因为他们的存款少了,这是事实。”

他认可了吴英3.8亿元的欠账。但在剩余资产的估算上,吴英方与法院所确认的1.7亿元存在很大差异。若以剩余资产1.7亿元确认,那么距离3.8亿元的欠账,吴英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就达两亿多元……【详细】

吴英受审当庭痛哭

诈骗还是做生意

吴英案,在控辩双方的诸多争议中,最为激烈的焦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否存在诈骗。这直接决定了吴英的生死。

二审判决认定,吴英的行为显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集资。

对此,吴英均予以了否认。

“若是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她早就该卷款逃跑了,有什么必要这样折腾呢?据我所知,她借来的90%以上的资金都投入到实体和支付高额利息了。即使买了台法拉利个人消费,占全部资金的比例也还是很小的。”同为东阳人的企业老板姜学礼为吴英鸣不平。

一审认为,吴英将所借资金的400万元为自己买服饰买包,有600万元用于请客吃饭,属于个人挥霍。“用于公司请客吃饭算不算挥霍先不说,从数量占比来看,即便一千万都去挥霍了,一共七八个亿的资金,挥霍的份额也是比较小的。”杨照东说。

为证明自己确实将钱投入了企业经营,吴英在上诉材料中详细地回忆了所有资金的流向:从11个债权人共借款金额为77339.5万元,还本付息38913万元,其他款项均用于公司的投资、经营与管理。其中,用于本色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投资的经营款有10多笔,总额达3亿余元。其余的资金去向还有:珠宝2381万元、期货亏损4731万元、房产投资1800万元、公司汽车购买及相关费用2000万元、所有员工10个月工资2000万元,其他小的资金流向还包括公司公益捐赠、房子租金、交税等。

杨照东坚决表示:“从2007年10月份介入这个案子,历时近5年时间,经历过一审二审,翻阅所有的卷宗,至今为止没有听到过这11个债权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认为吴英是在诈骗他”……【详细】

看守所里的吴英

1月19日,二审宣判后的第二天,吴永正和他的二女儿及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张雁峰到金华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吴英,想去安慰安慰她,但看守所未同意。

根据张雁峰的转述,“看守所里说,省里有文件规定必须要请示省法院,省法院说,案子已经判了,他们没有权利决定让会见或不会见,得请示最高法院。”

事实上,在二审宣判之前已经不允许会见了。张雁峰与吴英的最后一次会见是在2011年11月29日。“这次会见还很顺利,2012年1月11日又去会见,因为吴英写出明信片要求会见,但看守所不允许了,称必须要经过省高院批准,我们给省高院的主审法官打电话,他说,得请示领导,他决定不了,终以领导不在等种种原因没有批准。”

吴永正他们很担心吴英的状况,“她能否承受得住?”

吴永正认为,女儿有跟他一样的倔性子。那位参与该案的警察感叹:“吴英这个人,坐牢都不知道悔改的,她坐牢也不肯配合这个事情的处理。老说自己是无罪的,她不能总这样去想啊。”

在看守所里,吴英写了厚厚三叠数万字的《上诉材料》、《检举材料》和《控告信》。

她在《控告信》中写道:“东阳公安局……多次用花言巧语蒙骗我,恐吓我同意签字拍卖财产,并让管教来做思想工作,最终我没有同意拍卖财产。”

不仅为自己,吴英还为她的狱友控告看守所里遭遇的不公平与不人道。她曾喝下工业胶水以自杀来抗议管教私自翻看她的检举材料。

为立功保命,她在《检举材料》中检举揭发了多名官员以求自保。在二审中,一直坚持自己无罪的吴英也认可了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

“我宁愿她和我一样站着死,也决不希望她跪着而求生,没有骨气。”吴永正倔强得近乎极端。他甚至表态:“吴英的生死已经不是最重要,我只要一个理”……【详细】

黑势力害了吴英?

但吴永正认为,吴英恰恰是被当地的黑势力所陷害的。

尽管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吴永正却始终断言吴英案幕后的始作俑者是楼忠福家族。“楼氏家族中有人是东阳最大的黑势力,一直在收保护费,吴英不同意,仇恨就此结下了。”吴永正说,“现在走到这一步,他们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因为他们当初的目的并没有想搞到这个地步,仅是想霸占吴英的资产,让她乖乖听话。但吴英太年轻太硬了,不知道这个社会的复杂性。”

“那也扯得太远了,跟楼家那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上述那位警察觉得吴永正的说法很荒唐。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厦集团”)曾于2011年7月14日发表过声明指责吴永正炮制谣言:楼忠福家族与吴英案无任何牵扯。

记者就此事多次联系广厦集团采访,均被拒绝。

吴永正为吴英的失败作了这样的总结:“第一,她错在太高调,行事和处事都太高调;第二,年纪太轻,不懂这个社会的规律;第三,用人不当,谁都相信,那些当年吴英的下属纷纷当上老板了,都在用她的经营模式;第四,她最大的错是不应该在东阳创业,东阳的政商环境太复杂了。”

杜伟认同这一总结,“这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在东阳创业确实是一个错误。她虽是东阳人,但她没根基,东阳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人才多了去了,企业比她做得大的人大有人在。她一下子那么高调把企业搞那么大,也没有什么社会阅历,不服的人多了,难免要得罪一些人。”

吴英真的会死吗?

一定程度上,这为吴英赢得了舆论的同情。

当二审维持死刑的判决出来,舆论的反对亦前所未有。全国引发了持续的、大规模的讨论,“罪不至死”、“刀下留人”声音不绝于耳。社会精英们主导了这场宽容,包括著名的学者、律师、企业家以及许多的社会名流,以各种方式为吴英求情。

1月25日,大年初三,中国律师界的泰斗张思之致函最高人民法院一级大法官张军,呼吁“吴案留人刀下”。

元宵节前后,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斥责,吴英的死刑是中国改革的倒退。

在浙江的采访中,企业家们几乎无一例外地为她鸣不平。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凭她自己的实力创办企业,钱不够怎么办?先是向银行贷款,但你知道,那是不可能贷到的。只能四处借钱,钱赚了,或者支付利息,或者买个东西送给人家表示感谢。”在他们看来,这样的事情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相当普遍。企业要发展,银行的钱又借不到,资金紧张的时候就要向别人高息借来周转一下。“接近90%做企业的人都曾这么干过。”

目前在中国,大批的民营企业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融资。因此,循环于体制外的民间借贷成为一种普遍存在,并且成就了浙江一大批企业家以及充满活力的民营经济。它不被法律所明确认可,大多数时候被默许存在,然而一旦出现意外,法律便会突然出现。

这是社会宽容的基础。某种程度上,保护吴英便是保护他们自己……【详细】

死刑复核程序改判先例

广东局长杀副局长案

2007年1月3日,时任广东省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宣雄,在行将退居二线之际,上班时间在办公室里,将当时“扶正”声音最盛的副局长陈振华杀死。2009年9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宣雄死刑。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不核准死刑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理由为,宣雄有投案自首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

湖北公司高管杀人纵火案

2006年2月19日,湖北中融达医药公司原董事陈义龙,从仙桃赶至硚口区汉宜路的同居女友谢某家中,谢争吵要与他办结婚证,陈不同意,一气之下将谢某掐死,并在现场纵火后逃离。一审、二审,陈义龙均被判处死刑。200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时,撤销了对陈义龙的死刑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春节前,吴英的终审判决下来后,林卫平不断接到债权人打来的电话问:“吴英已经判了,财产准备怎么处置了?”

林卫平其实也不知道。他是吴英案中最大的债权人,其“上线”债权人大约有五六十人。

放贷

比约定的时间晚了许多,林卫平爽朗地笑着走了进来,以笑声对记者表示歉意。他很爱笑,留了个平头,斯文白净,像书生又比书生更易亲近。这使他看起来很值得信任。

在吴英案发之前,林卫平专做“资金生意”,一直信誉良好,义乌那些老板们都愿意将手中的闲钱放到他那里去放贷。“谁需要借给谁,赚取中间的利差,相当于一个不合法的银行。”他自嘲。

2005年,通过表弟的介绍,吴英认识了林卫平。“原先想向我借500万元,让我去看看她的公司,办得挺好的。我没兴趣。”

2006年初,吴英再来拜访想借1000万元,“听说她在广州赚了不少钱,公司办得很好。”林卫平当时做了一个判断:一个女孩不会去赌博,不会去洗钱,如果真正办企业的话,亏也亏不到哪里去。

林卫平把钱借给她。10天后,吴英如约归还。

2006年4月,吴英又来找。“她说自己在湖北荆门投了一个旅游项目,需要5亿元,自己有2亿元,向我借3亿元。”

林卫平提出要跟她一起去湖北实地考察一下那个项目。吴英答应了。起初是吴英催着林卫平去,但林卫平没时间,等林卫平有时间了,又轮到吴英整天在外面忙。两人最终没去成湖北。

2006年七八月份,林卫平手上正好有一笔闲钱,其他企业用了两个月还回来了。他原想让一些债权人拿回去,“他们说,怎么才用这么几天又拿回来了?然后跟我说,拿去。”林卫平笑。

这笔钱最后打给了吴英。后来吴英说不够,又让林卫平追加了1亿元。

没多久之后,一则神秘年轻女富豪的新闻开始在全国蹿红:东阳出了个亿万富姐,她用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一次性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元到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她开出的洗车店和洗衣店都是免费的……

林卫平打开报纸一看,傻眼了:怎么搞成这样?

他马上给吴英打电话:“这个报纸怎么说你在东阳投资?你不是在湖北荆门搞项目吗?”吴英回答说,先把东阳的架势搭起来,壮大本色集团的实力再继续推进湖北荆门项目……【详细】

追讨

到了2006年12月,吴英被她的其他两个债权人杨志昂、杨卫陵软禁的消息传出。那些知道林卫平借钱给吴英的义乌老板们纷纷赶到他家来要求还钱。林卫平的朋友黄振兴说,其中一个工厂老板交给林卫平的钱是年底要发工资的,原本想着资金转出去一两个月再转回来,结果转不回来了。工人都闹起来了,老板急得差点跳楼了,只能找林卫平,林卫平再找吴英。但那一段时间,他已经联系不上吴英了。

“那时候他多苦啊,那个苦是没办法说的,家里不敢回去,老婆也走掉了。”黄振兴感叹。

2006年末,逃离软禁的吴英其实已经是四面楚歌了。义乌的老板们打听到消息说吴英在丽水,于是七八个人一起赶到丽水去。林卫平以及作为他们代理律师的黄振兴一同前往。

在丽水,她仍然跟大家说,钱没问题的。她告诉他们,她住在丽水一个银行行长家里,对方是她关系很好的姐妹,能够给她解决资金问题。这个“好姐妹行长”后来成为吴英第一个检举揭发的对象。

“她还说,已经找到了香港一个投资公司给她5亿元的资金做投资。”林卫平、黄振兴他们当然没有相信。

吴英又进一步安抚这些人说,“你们放心好了,实在不行,我把我的珠宝卖掉。”她打开车子的后备厢,装了满满的玉器。“那时候,我们更担心了,只怕她随身带着珠宝出逃,也足够在外边生活了。”黄振兴当时提醒林卫平,“若她把所有的凭证撕毁逃走了,你就倒霉了。你拿什么向其他债权人证明钱是给了吴英的?”

当然,这个最坏的结果没有发生,最终吴英没有“跑路”。

这些珠宝后来到了林卫平手里,大约30来件。“她拿来一块石头就说值3000万。我问,你的意思是用这些抵钱?钱都不用还了?先不要谈这个事情,你给我都拿来。”林卫平将这些珠宝又给了他上线最大的一个债权人。再后来,林卫平事发之后,这位上线朋友主动将这些珠宝交到了公安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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